中新经纬4月20日电 19日晚,*ST奇信公告,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5年财报连续虚假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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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显示,*ST奇信(以下简称“奇信股份”)当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19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查明涉嫌违法的事实:公司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5年至2019年连续五年虚增利润总额总计178452.72万元,将导致公司经追溯调整后连续5年净利润为负。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市。
来源:公告除了2015年上市后的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告知书》还显示,在信披违规方面,奇信股份的招股说明书也存在问题:
2012年,奇信股份通过签订虚假或放大金额的工程合同、对内部承包项目少计成本等方式,虚增收入总额25591.47万元,虚增成本总额22357.83万元,少计成本总额19171.1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2404.80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27.21%。
2013年,奇信股份通过签订虚假或放大金额的工程合同、对内部承包项目少计成本、体外支付少计费用等方式,虚增收入总额13413.82万元,虚增成本总额11766.37万元,少计成本总额23108.93万元,少计费用365.1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5121.5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31.96%。
2014年,奇信股份通过签订虚假或放大金额的工程合同、对内部承包项目少计成本、体外支付少计费用等方式,虚增收入总额12540.85万元,虚增成本总额10027.80万元,少计成本总额33968.73万元,少计费用520.9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7002.70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62.94%。
2015年上半年,奇信股份通过签订虚假或放大金额的工程合同、对内部承包项目少计成本等方式,虚增收入总额17628.26万元,虚增成本总额14373.54万元,少计成本总额14803.8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8058.59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7.56%。
中新经纬查询奇信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发现,公司上市保荐人为安信证券。
来源:公告另外,奇信股份还存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告知书》指出,2020年3月31日,奇信股份公告《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4月3日,奇信股份公告《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其中所含2017年、2018年财务数据存在上述定期报告中的重大虚假内容。同日,奇信股份完成“20奇信01”的发行,募集资金2亿元。
奇信股份表示,公司正在对《告知书》涉嫌违法的事实和财务数据予以核实,最终结果以证监会出具正式决定书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并在收到正式的处罚决定后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公开资料显示,奇信股份是一家集建筑装饰设计与施工、装饰物联网平台应用、新材料研发与应用于一体的企业集团。
二级市场上,奇信股份股价年内持续下跌,截至4月19日已跌超60%。
实控人拟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综合上述情形,《告知书》显示,证监会对奇信股份及多位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罚:
一、对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万元罚款;
二、对实际控制人叶家豪处以1400万元罚款;
三、对时任董事、副董事长、董事长叶洪孝,时任董事、总裁余少雄,时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高级副总裁乔飞翔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700万元罚款;
四、对时任监事宋雪山,时任副总裁、高级副总裁张翠兰,时任副总经理、高级副总裁、执行总裁罗卫民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50万元罚款;
五、对时任董事会秘书何定涛,时任副总经理、执行总裁叶小金,时任副总裁朱勇珍,时任副总裁谢志攀,时任监事王晖,时任监事苏丽君,时任财务部职员伍小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
六、对时任财务部副经理、财务中心总经理刘松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同时,《告知书》指出,叶家豪作为奇信股份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公司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行为,违法情节特别严重。依据相关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叶家豪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叶洪孝、余少雄、乔飞翔、宋雪山、张翠兰、罗卫民知悉或参与实施涉案财务造假行为,违法情节严重。依据相关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叶洪孝、余少雄、乔飞翔分别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对宋雪山、张翠兰、罗卫民分别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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