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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福安市公安局溪尾派出所积极开展缉枪治爆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私藏、持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社会危害性,鼓励辖区群众主动上缴私存枪支弹药并积极提供线索,确保辖区社会环境安全稳定。
2月2日,溪尾镇的一位苏先生主动向溪尾派出所上缴一把火药枪。据了解,该枪支是苏先生家中上辈遗留下来的,之前在清查杂物时发现,因担心枪支有危险,就一直放置在生产队旧仓库中,当看到公安机关开展收缴非法枪爆刀具的宣传后,第一时间通过村委会把枪支上缴派出所。
民警对枪支进行登记后,对该群众主动上缴枪支的行为表示肯定,并鼓励其向身边的亲朋好友积极宣传收缴非法枪爆刀具的政策,确保辖区平安。
“派出所民警经常入村宣传教育,家里人也唠叨着,上缴枪支后我心里踏实多了”苏先生说道。
通过大力宣传,辖区群众主动上缴枪支,及时消除了枪爆安全隐患,受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供稿:溪尾派出所
编辑:王誉洁
校对:冯惠新
审核:缪君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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